渭南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
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或换发
受理机关
渭南市教育局
办事地址
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主楼一楼大厅教育窗口
政策依据
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、《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》 《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【2009】17号) 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【2010】15号)
办理条件
1.证书遗失
2.证书损毁影响使用
申报对象
申请人持有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
申报材料
(1)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(2)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原件一份;
(3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因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的,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,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申请者将所需材料提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后,由各认定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办理。
办理流程
大厅提交材料→资格办审核材料→领导审定→生成证书→大厅通知领证
收费标准
不收费(或注明收费标准)
受理时间
正常工作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
法定时限
3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
结果告知方式
书面或电话
责任科室
人秘科
联系方式
0913-2053183(资格办)
0913-2933783(大厅教育窗口)
备注
1、一项审批事项填写一张表;
2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,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可在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“资料下载”一栏里自行下载。
http://www.jszg.edu.cn/portal/home/ind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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